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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北方工业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度北方工业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北方工业”奖学金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鼓励高等院校品学兼优学生热爱国防,勤奋学习专业知识,以期未来服务于兵器行业,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在北京理工大学设立“北方工业”奖学金。从2013年起,北方工业奖学金实施年度评选,即本年度(2017年)评选上一年度(2016年)表现优异的学生。现将2016年度奖学金候选人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规定推荐人选。
一、奖励对象和专业:
  北方工业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北京理工大学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与兵器行业相关的学生均可申请。
  2017年毕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在此次评选范围内。

二、候选人条件及推荐名额:
  1.各相关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在内);
  2.候选人应在个人申请基础上,由所在学院择优推荐,严格把关。候选人基本条件是:
  (1)政治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兵器行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本科生在此前各学期综合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0%,研究生应有论文发表;
  (3)在学生中具备一定影响力和号召力,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沟通,具有合作精神,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4)社会责任心强,热心奉献,主动关心他人,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5)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三、奖学金数额:
  北方工业奖学金奖励名额为20名,本科生和研究生各10名,本科生6000元/人,研究生10000元/人。
四、评审程序:
  1.根据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
  (1)北方工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学习成绩单(一式一份);
  (3)其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表文章首页等)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经学院初审评议后,报送校学生资助中心进行校级评审。
  2.学生资助中心负责组织评审,核查候选者情况,并举行校级评审会,以投票方式差额确定获奖名单。
  3.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推荐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奖名单报送相关部门和设奖单位。

五、填报要求
  1.奖学金申请表学生填写内容必须在计算机上完成,并用A4纸,封面单面打印,正文双面打印。学院在打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有申请表格式有误、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条件退回,责任自负。
  2.申请者成绩、论文(已发表在刊论文,录用不算在内)、专利(已授权专利,受理的不算)及获奖项目的有效时间限定为上一年度(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3.研究生候选者须提供导师对其学术论文或报告、研究成果的鉴定意见及有关论文书目等。本科生、研究生提供的成绩单的须加盖学院教学专用章
  4.论文发表要求明确第几作者三大检索收录情况影响因子,并附上论文发表封面首页内容。
  5.获奖项目名称需注明获奖时间(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和举办单位。
  6.各项签名栏请用手写,签字章、私章均无效。

六、其他重要事宜
  1.各类社会捐助奖助学金均实行公示制,学校及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审,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评审名单向全校、全院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按照学校现有规定,每学年每生只能获得一项国家或校级社会捐助奖学金
  3.北方工业公司将参与奖学金评审,获奖者颁发证书;同时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将优先从获奖学生中招聘毕业去北方就业学生。
  4.请各学院负责老师将北方工业奖学金申请材料和汇总材料(奖学金申请材料只提供书面材料;汇总材料见附件2、3,只需提供电子版)报至学生资助中心张京处,纸质版报至中心教学楼106房间,电子版由学生工作平台发送至张京。截止时间5月15日下班前。

 
 

附件1:北方工业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北方工业奖学金候选学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3:北方工业奖学金候选人简介模板
 
                                                                                  学生资助中心
                                                                                 2017年5月5日